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北京市交管局7日表示,针对发生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予以200元罚款的处罚。据了解,北京交管、保险等部门推行多项优惠措施,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王明黎说,目前北京轻微车损事故大幅增加,特别是高峰时段,剐蹭事故比较多。如果驾驶人发生轻微事故后不及时挪走车辆,将很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拥堵。“比如在北京的二环路,高峰时段一起小小的剐蹭事故如果不挪移车辆,5分钟内最少就会堵出2公里,恢复到正常交通所需的时间会更长。”
北京交管部门表示,将加大对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而不及时挪移车辆导致交通拥堵的行为的处罚力度。据了解,自2007年7月1日北京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以来,已经处罚“应当挪车而未挪车”造成严重拥堵违法行为4176笔。
北京市先后推出了“凡经事故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机动车辆次年续保交强险,保费不上浮;对于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事故,全责方授权保险公司直接向无责方支付赔款”等政策,倡导轻微事故发生后双方进行快速处理。
目前,北京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处理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
部分驾驶员由于担心对方推卸责任,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在发生事故后仍不按规定挪车,一定要在现场等候交警。北京市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透露,三年来,保监局未接到一起客户针对“快处之后理赔难”的投诉。“这部分司机可以不用担心。”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0年6月底,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达43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597万名,面临的交通形势严峻。(记者卢国强 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