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本市某学院附属高级技校15岁新生冯峣在开学第二天打篮球时意外摔倒,竟成植物人。前不久,本市津南区法院一审判决,虽然认为涉案技校没有过错,但判决其补偿冯峣10万元人民币。
●事件回放
打篮球突倒地
竟摔成植物人
2007年,冯峣虽然才15岁,身高却已有一米八几。他酷爱打篮球,开朗外向。虽然六岁时冯峣的父母离异,他跟着母亲于荷丽一起生活,但这些都没有影响他的性格。考入技校后,从报到至开学前的十来天时间里,冯峣很快就与同学打得火热。
同年9月11日,新学校正式上课的第二天,下午放学后,冯峣和同学一起打篮球。其间,一名同学将球传给他,他在接球后突然自己倒地,人事不省。在场的同学吓坏了,连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去找校医。恰巧校医不在,路经此处的一位退休老师对冯峣进行了急救。120救护车及时赶到后,将冯峣送往天津市第四医院。
医院经诊断,冯峣为“心源性猝死,心肺复苏后,缺氧性脑细胞坏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植物人”。至今,冯峣已在医院躺了近3年,虽然恢复了部分生命体征,但仍需要大量的治疗和护理。
病床生涯
按摩翻身说话 母爱换来奇迹
昨天上午10时许,第四医院住院内科第38床,冯峣侧身躺着睡得昏昏沉沉。近三年的病床生涯,冯峣已变成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伙子。他的两个鼻孔都插着管子,左鼻孔是胃管,右鼻孔是氧气。床位左侧临窗,冯峣的左手食指连着窗台上的一台监护仪。仪器显示冯峣的心跳为每分钟63次左右。
稍许,母亲于荷丽从家里回来,轻轻地拍着儿子:“大峣峣,醒醒啦,醒醒,妈妈回来了。”那语气就像对待一名婴儿。冯峣果然睁开了眼睛,虽然眼神空空地看不出内容,但嘴唇一动一动,仿佛在和妈妈说着什么。
“当初,冯峣不能自主呼吸,脑死亡,再加上离不开呼吸机,医生都给他判了死刑,天天给我下病危通知。我不死心,我相信自己孩子的生命力。”于荷丽说她这些年操心太多,脑子不好使了,总忘事。但是,对于儿子发病以来的一系列时间和事件,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发病43天时,我突然听到他喉咙口插呼吸机的地方有异响,连忙去找医生。原来,他能自主呼吸了,那异响就是他自己的呼吸和呼吸机冲突发出的声音。”那是冯峣的第一个生命奇迹。“今年4月1日是冯峣18岁的生日,一大早我给他过生日,抱着他的头说,峣峣,你今天18岁了,是个大人了,你都躺了快三年了,该醒醒了。”于荷丽说:“我这么说着,突然看到冯峣流下了一行眼泪,这说明他听懂我的话了。”就在于荷丽向记者介绍情况的过程中,冯峣再次流下了眼泪,并且浑身抽动,监护仪上显示的心跳陡然上升到170多下。于荷丽说:“他这是在听咱们说话呢,他激动了。”
近三年来,于荷丽就是这样每天和儿子交流。只要有时间,她就给儿子按摩、翻身,跟他说话。冯峣从最终的无动于衷到后来以特殊的方式回应妈妈。
代儿告状
母亲:校方有错 学校:已尽义务
与前夫离婚时,于荷丽就已经下岗,在一家装饰城打工,收入不多。儿子生病后,她便把那份临时工作辞了,全力照顾儿子。街道为她办了低保,但相对巨额的治疗费用,她的收入是杯水车薪。亲戚朋友都借遍了,欠了20万元的债。“在冯峣生病一年多时,医生说是最佳康复期,但因为没有钱,错过了。”
“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按照天津市教委的相关规定,该校作为寄宿制学校应配备24小时校医。”在咨询了律师后,于荷丽认为冯峣病发时所在的学校在这起事故上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多次与学校交涉无果后,于荷丽代儿子将学校告上了法庭,索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费在内的费用共计63万余元。天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为冯峣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
庭审过程中,涉案学校认为学校在这起事件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学校有校医而且24小时值班,但是校医不等同于正规医院。在冯峣发病后,在场同学、老师及时拨打120,并把冯峣及时送到医院,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冯峣在中学时就曾发病,他的家长也曾向学校提出免修体育课的申请。但是,冯峣在入学时隐瞒了这一事实。而且冯峣是走读生,放学后应及时离校回家。综合上述情况,学校请求法院驳回冯峣的诉讼请求。
津南区法院在审理后认可了被告学校的辩解理由,认为学校在此事件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庭上,学校表示,考虑到冯峣的病情及现状,愿意支付1万元进行适度补偿。从保护弱者、尊重生命健康权的角度考虑,津南区法院判决涉案学校给付原告冯峣经济补偿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