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市民政局下发《天津市婚姻收养登记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意见》,规定本市将通过实施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实现结婚和离婚分区设立,登记区域保证私密性,有偿服务应让群众知情自愿消费等。
根据规定,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办公场所要有独立场所,办公总面积不得少于120㎡。场所内分设候登室(区)、婚姻登记室(区)、结婚颁证厅、档案室,各室(区)面积、布局合理。各室(区)门前要设有明示牌。结、离婚登记室(区)分设,登记区域有相对独立的私密空间。
登记员要配有电脑、身份证读卡器和打印机。颁证厅要设国徽、国旗,颁证台,并配置供亲朋好友参加颁证仪式的坐椅,收养登记室要庄严、整洁、温馨,备有儿童嬉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