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政府获悉,鞍山市日前决定对90周岁以上的非低保老人发放定期生活补贴(营养补助费)。届此鞍山市所有90周岁以上老人(含9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百岁以上老人),全部实行了发放定期生活补贴制度。
据鞍山市老龄办负责人介绍,具有鞍山地区户口的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从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的当月起开始享受定期生活补贴,从去世后的下一月起停止发放定期生活补贴。90周岁—99周岁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每月200元。新制度将使全市7000余名90周岁—99周岁的非低保老人获得定期生活补贴。鞍山市针对90周岁以上老人的生活补贴,需经居民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审核,每年分两次集中发放,成为做实老年人福利的又一举措。(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