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村会计4年贪污270万
案件由最高检察院直接督办,被判11年
盐城射阳县检察院侦办的原射阳经济开发区凤兴居委会会计卞国龙涉嫌贪污一案,日前在射阳县法院开庭审理:短短4年多,卞某采用虚报冒领、重复报支等手段,贪污作案5起,涉案公款金额达270多万元。由于涉案数额巨大,影响恶劣,该案由最高检察院直接挂牌督办。射阳县法院作出判决,卞国龙因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1990年,卞国龙退伍后回村。两年后,他当上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凤兴村生产队长,不久,又当上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任村会计。
2004年下半年,该县政府经过规划,决定在经济开发区建一座现代化的棉纺工业集中区,凤兴村有一大块区域被划进来,140多户农户要拆迁。当年11月,卞国龙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协助开发区拆迁办从事拆迁补偿。说来卞国龙的职责很简单,就是代发放补偿款。
2005年1月,开发区拆迁办主任徐某找到卞国龙,给了卞国龙两张领条,一张是村民“张得才”的3.1万元拆迁补偿款领条,另一张是村民“王大双”的4.08万元拆迁补偿款领条。卞国龙纳闷:这两个农户根本不在拆迁范围之内,何来补偿款呢?
徐某让卞国龙拿着两张领条到开发区报账。见卞国龙有些迟疑,徐某拍胸脯说:怕什么?这么多的补偿款,就是我们拆迁办负责的,我们不说,领导哪会知道!卞国龙收下领条,将7.18万元交给徐某。报账时,卞国龙将这两张领条与另外十几张一起交给徐某,徐某看也没看就签了字,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也没仔细过问,也签了字。看到7万多块钱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报掉,卞国龙犹如做梦一般:“原来弄几万块钱这么容易!”卞国龙想:拆迁补偿款数额大,笔数也多,除了拆迁办和自己,别人不了解里面的情况。再说,拆迁办的人都在“弄钱”,我为什么不能弄?
开始,卞国龙胆子小,只用同村“周德雨”等人名义制作了6张领条,每张数额二三万元,一共16万元。钱到手后,剩下的是报账。卞国龙不敢一次将6张领条拿去报,分了3次。报账这段时间,他心里七上八下,总担心事情败露。可是,担心似乎有些多余,报账很顺利,没人异议,不到一月,6张领条全部报完。
这么容易弄到十几万,卞国龙“潜伏”好一阵子。过了一年多,到2006年10月份,卞国龙见风平浪静,又心痒了。这次,他胆子大起来,以本村村民“唐正国”名义制作了37万元的领条,如法炮制,顺利地报了账。2008年10月,拆迁补偿接近尾声,卞国龙以结算开发区红旗路西沿、广东路段土地拆迁补偿费名义,制作了220多万元的领条等报账手续,并把领条等报到开发区。
2009年3月,一封举报信寄到射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因案情重大,2009年7月,该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
卞国龙的贪污手法一点也不高明,甚至有些拙劣,但他几次报账一路绿灯,且数额巨大,检察官觉得,“里面肯定有问题”。随着侦查深入,拆迁办主任徐某、工作人员李某相继进入侦查视野。到侦查终结时,该案牵扯出拆迁领域贪污贿赂案5件6人,后全部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王伟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