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明天起,“零差率”销售实现城乡全覆盖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按“总额控制”要求,加强内部运行管理,控制均次药品费用和药占比水平,2010年每门诊人次基本药物费最高不得超过120元。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每门诊人次基本药物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20元”,费用并非是控制单次费用,而是指基层医疗机构一年药品费用除以总人次,控制在120元以内,这个费用的制定基本能满足百姓就医的费用要求。天津市区两级卫生、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将协调配合,强化对社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运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和区两级卫生、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社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信息共享制度,统一数据报送时间和统计口径,强化零差率销售的日常监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药品品种、品规及价格进行销售,建立药品采购、库存、销售、使用等内控制度,杜绝不安全用药,严禁出现私采药品、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物充药等违规现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黄建高 莫铮 耿昀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