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存在问题: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口香糖和乱扔烟蒂、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又损害市民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家住天津市河西区敬重里的牛莹女士,几乎每周日都要带孩子去天津图书大厦买书,但她每次都能看到有人随手将刚领的广告材料扔到地上,还有人随地吐痰,乱扔烟蒂。牛女士说,本来应该是漂漂亮亮的图书大厦广场,满地都是乱扔的宣传资料和纸屑,一不小心还会踩上别人刚吐的口香糖,很难清理掉,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也给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
读者牛莹女士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对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有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哪个部门管?怎样处罚?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回答:《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严禁随处便溺或者乱倒粪便,严禁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以及其他各类废弃物。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即时清除;拒不清除的,处50元罚款。如市民发现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27026222。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按照规定加大对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力度,目前在本市各个繁华地区和重点地区,设立了岗勤点位,执法人员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和责令清除,并依法对拒不清除污迹的行为人予以50元的处罚,以督促市民文明守法。(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