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23条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运营线路设计合理,运营时间方便社会公众出行,安全驾驶,文明服务,无违章行驶、拒载倒客、乱停乱靠、超标收费,无由车辆向外吐痰或者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随手倒残茶右拐道直行
公交车当“自律”
在《城市管理规定》实施之前,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等问题都是由交管部门来监督公共运营车辆驾驶人完成。从4月1日开始,这些内容将成为每一位运营车辆驾驶人必须要达到的“行为准则”。在昨天的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一规定还没有引起公交车驾驶人的注意。天津医院门前昨天10:30左右
一辆从市区到津南区的公交车停在公交站内,司机从窗口将半杯茶水和一些残茶倒在马路上。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23条的规定,公共运营车辆驾驶人不能向外吐痰或是倾倒垃圾,而这名公交车司机倾倒残茶的行为明显与这一规定相悖。
卫津路八里台公交车站昨天8:20左右
在上班高峰期,8:20左右,一辆8路公交车驶入公交站,紧随其后的855、662、832三辆公交车只得停在公交站外。从8:20—8:45之间,近30辆公交车先后进站、出站。最多的一次,竟然有6辆公交车同时进站,进站的车辆一多,站区位置也随即“扩大”。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大约有近10辆公交车没有按照规定进站停车上下乘客。
河西区大沽南路昨天16:00左右
在大沽南路与解放南路交口,直行车道上已经排起长龙,一辆855路公交车没有按照规定停在直行车道上,而是直接驶上右拐道。在距离路口大约5米远时,前方路口的直行指示灯亮起来,855路公交车在右拐道上直行而过。
在昨天下午记者的采访中,围堤道与西康路交口、海光寺路口等都出现公交车在右拐道上直行或是直行道左拐的情况。
表态:不“达标”就处罚
多位公交车队和公交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学习。对于部分驾驶人违背这一“准则”、不能“达标”的情况,公交部门表示,他们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应的驾驶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