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市《城市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其中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做了专门规定。针对近期本市停工建设工程将陆续恢复施工的情况,市建设交通委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为期20天,以创建良好施工环境,治理不文明施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据了解,针对此次行动市建设交通委将抽调120人组成12个督察组,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治理市内六区、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内的建设项目。一是查施工工地围挡和场地硬化及防扬尘污染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查施工现场污水、污泥是否存在外溢现象,以及施工期间是否存在噪声扰民情况;三是查运输渣土车辆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密闭车辆,是否有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现象;四是查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五是查在施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若发现不文明施工行为,督察组将进行规范教育,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问题严重的施工工地,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