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伴随着汽车消费的大众化,停车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据相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本市汽车总量将达230万辆,其中市区120万辆;停车泊位需求达345万个,其中市区停车泊位需求达180万个。有关专家指出,天津的停车难问题既有“先天不足”的原因,也有“后天失调”之故。前几年,由于没有考虑到私家车数量剧增的问题,在现实中积累了大量停车难的矛盾,所以城市改造和建设应当补上这个环节,城市的停车规划一定要超前。
记者从本市规划部门获悉,《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三年规划》将在上半年出台,为增加更多停车位,本市将采取“向空中要空间、向地面要空间、向地下要空间”等措施。
单位停车场晚间闲置将开放
“向空中要空间”是指,本市将在居民小区建设部分立体停车楼,增加一批立体停车设施,不仅可以节约空间、投资成本,而且汽车进入车库后的所有过程均由电脑控制,可减少废气排放。
“向地面要空间”主要是利用立交桥下空地开辟停车场,预计可新增固定停车泊位2000个。针对很多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晚间闲置的现状,规划将把这些停车场向市民开放,供市民夜间使用。
同时,将对一些操场、绿地等进行地下开发,“向地下要停车空间”。目前,本市很多大型商场都配有地下停车场,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今年将把一些广场、社区操场以及街头公园的地下空间开发出来,建设地下停车场。此外,利用老旧居民楼改造等工程的开发,也将有计划地在一些老旧居民区的地下建设停车场。
公建停车场未全天开放将被罚
在《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三年规划》紧锣密鼓制定的同时,本市还出台了相关办法和规定,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和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据介绍,擅自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施划或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阻止停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每一泊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居住区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停车泊位、停车库闲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每一闲置泊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公共建筑、商业街区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未全天向社会开放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投入使用的机动车停车场不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