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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改经验全国推广 引入第3方巧解医患“疙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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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10-02-18 10: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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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深化医改,实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新机制一年来,三级医院医疗纠纷和赔付额比前年同期下降62.4%和61.2%,“医闹”情况显著减少,吸引全国20余省区市前来“取经”。
据悉,从2月起,全市二级医院将逐步实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
昨日(2月16日)从市卫生局获悉,天津深化医改,于去年2月在全国率先以政府令的形式启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新机制一年来,三级医院医疗纠纷数量和赔付金额分别比前年同期下降62.4%和61.2%;“医闹”事件6起,比以往显著减少。天津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成功经验引起全国广泛关注,卫生部专程来津专题调研,并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天津经验,20余省区市竞相前来“取经”,天津医疗纠纷调解经验在全国推广。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就是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客观调解、通过保险理赔方式处置医患纠纷的方法。根据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索赔额低于万元的,医院可自行解决;索赔额超过万元的,医院无权自行解决,只能通过市医调委调解或诉讼法律程序解决,万元以上赔付由相关医疗责任保险公司负责,医院若自行解决将受到降级、处罚法人等严肃处理。目前,天津已有36家三级医院加入医疗责任保险,引入该机制。
该机制实施一年来,三级医院发生赔付的纠纷324件,其中万元以下的198件,万元及万元以上的126件;赔付总金额935.468万元,其中万元以下的106.26万元,万元及万元以上的829.208万元。医疗纠纷数量下降62.4%,赔付金额下降61.2%,“医闹”事件大幅减少。此外,市卫生局两次组织专家,对经市医调委调解的63例医疗纠纷病例进行详细分析,查找医院质量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医院反馈,督促其认真整改,对属于不负责任的医疗纠纷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市卫生局局长程津新说,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相关资质人员组成,独立于卫生系统,调解费用由市财政支出,被调解方无需付费,因而很受患者欢迎,普遍认为它是“公正的第三方”。由于规定了医院可自行解决的“1万元”最高赔付上限,因此“医闹”明显减少,医疗秩序明显改善。不仅如此,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市医调委获得的医疗纠纷信息和情况分析,可掌握第一手医疗安全资料,为制定医院管理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据悉,从2月起,全市二级医院将逐步加入医疗责任保险,实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并将启动全市医院医疗纠纷处置排名制度,开展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对属于不负责导致医疗纠纷的,依法处罚相关责任人,并对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此外,将建立全市案例分析反馈和讲评制度,将典型案例在全市会议上予以反馈,由专家点评,加强医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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