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河北省内某高校成人教育学院近期因擅自对外开展合作办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针对类似办学行为不规范问题,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对全省大中专学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其中14类违规办学行为成为清理重点。
据介绍,被确定为清理整顿重点的14项违规办学行为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院(含民办)举办或者与其他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脱产)班;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合作办学,擅自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培训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设立分支机构、办学点;将校园、校舍出租、出借给其他机构、学校办学;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进行招生;非学历教育机构招收学历教育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颁发学历毕业证书;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合作办学协议到期后或办学机构撤销后继续使用其印章、账号的等。
省教育厅要求,高等学校以合作(联合)办学名义,将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转让给其他机构,在校外进行招生、办学的,由学校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并安置学生到本校就学。此外,凡低层次学校挂靠、依托高层次学校,以高层次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办班、发证的;高等学校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进行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班的,由高层次学校负责提出整改方案、安置学生到本校就学。
省教育厅强调,严禁学校二级学院及其他内设机构或个人自行对外开展一切形式的招生、办学活动。未经审核备案学校不得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学校法人代表对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