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的现代婚俗新风,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推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好婚姻登记颁证厅,逐步推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在2010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60周年之际,将颁证仪式完全纳入结婚登记流程,并积极探索个性化结婚登记颁证仪式。
《通知》要求,婚姻登记颁证厅要有独立场所,做到庄严、温馨、喜庆。颁证厅内要有国徽、国旗,设有颁证台,并配置供亲朋好友参加颁证仪式的坐椅,有条件的可以配置电子屏幕。可选择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精神面貌佳的婚姻登记人员作为颁证人员,还可邀请老领导、社会资深名人作为颁证师,颁证人员必须着正装颁证。倡导新人身穿整洁的婚礼服装,在双方亲朋好友见证下,在颁证厅郑重接受婚姻登记颁证。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可推荐当场颁证、预约颁证、集体颁证、个性化颁证等方式,满足婚姻当事人的需求。颁证词可参照民政部公布的推荐版本。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对婚姻当事人是免费的,若颁证过程中,婚姻当事人自愿选择录像、照相等婚姻服务项目,各婚姻服务机构可按需求提供服务,依据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并开具正式发票。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借机搭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