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对男女偷情时录下了视频,该视频被女方同居男友发现。为了找心理平衡,这名男子将视频刻成光盘,然后伙同女友向偷情男子敲诈两万元,不想被警方抓获。昨天(2月4日),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专家表示,现在是信息社会,将私生活进行录像和拍照有一定风险。
法官刚宣布开庭,妇女孙某就掉眼泪了,她是因为怀孕而取保候审的。看着自己的女友,男子王某一脸无奈。
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二被告人陈述了事实。原来,二人于三年前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就同居了。不久后,孙某又通过朋友认识了男子陈某,但只是一般朋友关系。
但2009年七八月间,孙某和陈某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一天,二人在宾馆里发生了关系。在此期间,他们用孙某随身携带的MP4互录了视频。孙某说,当时他们就是互相开玩笑,没想别的。但此后,孙某并未将该视频删除。王某说,孙某平时是MP4不离身,但去年9月的一天,孙某忘了带MP4。他当时感觉很好奇,就打开视频挨个观看。当看到孙某和陈某发生关系的视频后,他气得要死。孙某回来后,他就和孙某打起来了。孙某无奈之下,说出了实情:“我是个男人,我的心里受到很大冲击。我跟孙某搞了三年对象,居然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当时就是想给陈某一点颜色看看。”王某将视频刻录成光盘后,先找到了陈某的单位,跟其领导进行“交涉”。王某说,他当时的想法是,让单位开除陈某,并搅和陈某夫妻离婚。在单位大闹后,王某又带着孙某来到陈某家,向陈某的妻子“揭露陈某的罪恶行为”。在此期间,王某还与陈某联系,要求他给付损失费。
陈某被迫与王某和孙某商定,给付两万元了事。去年9月29日下午5时许,王某和孙某来到红桥区一家美食城内,欲从陈某手中收取现金时,被民警抓获归案。
本案公诉人表示,王某和孙某采取言语威胁等手段,共同强索他人钱财,属数额巨大,但因被及时抓获而未能得逞。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还表示,二被告人欲敲诈钱财,但不仅未得到想要的东西,反而要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代价。另外,二被告人系非法同居,即便是合法夫妻,王某所采取的方式也是构成犯罪的行为。
王某最后说,他知道走这步错了,被民警及时抓获其实是挽救了他。
庭审之后,法庭将择期做出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