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最大限度地改善大胡同地区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发展,红桥区政府决定在大胡同商贸区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参与该地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火灾防控、初期火灾扑救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职责,协助现役消防部队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为认真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以副区长姜德志、华长虹为组长,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大胡同管委会及各商城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消防支队负责业务指导。该项工作现已在组建实施阶段,对义务消防队的人员配备、消防车辆配备、消防器材配备、营房建设、工作任务、岗位职责、人员工资待遇、资金来源等问题作出了安排部署,确定由大胡同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预计义务消防队将于2010年初正式投入执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