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部分农民因家庭贫困而不得不经常乘船跨江到30公里外的县城采血浆站卖血谋生,而这条载着卖血农民无数次往返于汉江之上,长约5米、定员35人的白色客船也因此有了“血船”之称。11月4日,《中国青年报》冰点特稿以“血船”为题,报道了郧县单采血浆站供浆员生活及供血浆情况,在网上被广泛转载,引起广大网民关注。湖北省卫生厅、省血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此问题接受荆楚网记者采访。
记者:2009年11月4日,《中国青年报》以“血船”为标题,报道了郧县单采血浆站供浆员生活及供血浆情况,在网上被广泛转载,您对此报道如何看待?
答:省卫生厅对该报道高度重视,迅速派出调查组赶赴郧县,会同郧县县委、县政府展开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是:郧县单采血浆站由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依据国家《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置,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单采血浆许可证》。该单采血浆站在各级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业。调查尚未发现该单采血浆站有违法违规采集血浆行为,也未发现在供血浆者中发生血液传播疾病的情况。
记者:请问无偿献血和供血浆有何不同?
答:“无偿献血”和“供血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两种不同制度来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采集工作由公益性卫生机构——血站承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来源于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依据献血者无偿献血量的多少享受无偿用血返还政策。而媒体所报道的原料血浆采集工作,是根据国家《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的单采血浆站承担。采集的原料血浆主要用于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研制血液制品。对于供血浆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营费和交通费补助。
记者:请您谈一下湖北省无偿献血进展情况?
答:湖北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血液工作,积极推进无偿献血,不断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硬件设施投入,重视人才培养,强化血液质量管理,全省血液事业得到了健康发展。
省卫生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及《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以满足临床用血、确保输血安全为目的,科学设置全省血站、单采血浆站;严格实行采供血机构许可准入,对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采供血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目前全省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2009年前三季度,全省无偿献血35万余人次,采集血液约111吨,无偿献血率100%。(安立 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