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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群众防空组织管理将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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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10-06 11:28:45 |
概要:群众防空组织是战时消除空袭后果的骨干力量,根据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群众防空组织管理规定》,本市群众防空组织平时按城区人口1%。到3%。的比例组建,战时按留城人员的4%比例扩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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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群众防空组织是战时消除空袭后果的骨干力量,根据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群众防空组织管理规定》,本市群众防空组织平时按城区人口1%。到3%。的比例组建,战时按留城人员的4%比例扩编。
按照即将施行的管理规定,群众防空组织的人员应符合民兵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群众防空组织平时组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通信、运输七种队伍。战时根据需要可组建伪装防护、信息防护与攻击等专业队伍。【记者 李海燕 杜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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