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通知》规定,为促进已经单独实行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区县尽快过渡到全市统一制度,本市老年人生活补助将统一发放标准。
《通知》规定,符合条件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人员名单和补助标准,于今年10月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备案。《通知》规定,今年8月31日以后,各区不得自行提高“区补充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凡擅自提高标准的,市财政停止核拨对该区的老年人生活补助资金。原区、乡镇筹集的老年人生活补助资金,可转化为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助。对为农民参保缴费实行补助造成当期资金支付有困难的,可在3年内分期缴付。(记者庞津昆 通讯员崔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