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日前正式确定纳入省直接管理的20个县(市)试点名单,从2009年起,这些试点县(市)的财政体制将由山东省财政直接核定,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进行调整。
2009年纳入山东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20个县(市)分别是:商河县(属济南)、高青县(属淄博)、莱阳市(属烟台)、安丘市(属潍坊)、金乡县(属济宁)、泗水县(属济宁)、郯城县(属临沂)、平邑县(属临沂)、宁阳县(属泰安)、莘县(属聊城)、冠县(属聊城)、曹县(属菏泽)、鄄城县(属菏泽)、夏津县(属德州)、庆云县(属德州)、惠民县(属滨州)、阳信县(属滨州)、利津县(属东营)、荣成市(属威海)、莒县(属日照)。
这些县市均具有较好的农业或养殖业基础。实施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在财政收入划分上,按照收入属地划分原则,现行体制规定的中央和省级收入分享范围和比例不变,但设区市不再参与分享直管县(市)的税收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包括设区市在直管县(市)境内保留企业的收入。与此同时,省级财政要将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款补助单独核定下达到直管县(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提高直管县(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