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姬林芳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现年53岁的姬林芳,在河南省财政厅担任要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未进行市场调查和对承印单位考察的情况下,擅自分别将100万份、900万份、1500万份政策卡和1250万份完税证印刷业务,交给没有印刷资质的公司,收受他人65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1566.9万元。姬林芳将所收款项,用于日常消费和供其女儿出国留学使用。
此前,姬林芳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