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提高本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透明度,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本市商业银行从明天起将对零售业务(主要面向个人及小企业客户)的各项收费“明码标价”。
收费不透明质疑不断
之前,本市大多数银行营业大厅内通常只摆放基金、证券等理财产品的宣传册或宣传单,很少公示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因此,大多数市民只能说出一两项银行收费项目,而如残缺污损货币清点、个人存款证明、个人贷款证明等许多银行收费服务项目很少有人知道,因而不少市民希望银行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有鉴于此,市物价局与市银监局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天津市商业银行服务明码标价的通知》,其中要求“2009年10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全面施行重新确定的明码标价方式”。
两种形式公布标准
昨日,记者联系了本市多家银行负责人了解到,银行公示收费标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采取的是在营业网点大厅张贴收费项目摘要,公布具体的银行服务费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采取的是各营业网点由专人(大堂经理或支行负责人)持有一本银行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详细手册,如果客户对于银行服务收费有疑问,可以找其进行核对。
本市银行业协会负责人士告诉记者:“此次银行服务收费公示是个开始。”一方面,由于各家银行的收费标准是由各银行总行统一确定,各银行天津分行没有议价的权利,因此本市现阶段只能采取银行各项服务收费公示的方法;另一方面,由于银行业务庞杂,各银行的收费项目很多,比如中国银行的收费服务项目便有900多种,因而此次银行收费只公示和百姓生活最紧密的银行零售业务。记者张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