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都知道法院管诉讼断案,现在却还管送水送饭。原来这是本市海事法院在紧急救助一艘海上事故船。今年6月20日,2万吨级货船“苏福”轮与15万吨级散货船“港星”轮在天津港10万吨级外锚地相撞。事发后,外籍船东拒绝为“苏福”轮提供给养,导致该船处于断粮、断水、断油的困难境地。面对危局,天津海事法院采取措施,为孤立无援的“海上弃儿”送去食品和其他给养,从而保障了船舶的安全和船员的生存。
这起事故在天津港海域发生后,肇事船舶“苏福”轮的俄罗斯船东有弃船意图,拒绝继续为该船提供给养。船舶断油直接导致船上机械无法正常运作,照明无法启动,给进出航道的过往船只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更严重的是,船员生活给养已经用完,而船东公司竟然置之不理。身处异国他乡的外籍船员面临生存威胁,心情焦虑不堪,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
获悉这个情况后,天津海事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执行庭处理此事。他们认为,不仅要保证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还要保障司法和谐地处理危机。接到指示后,执行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涉案船舶和船员开展紧急营救。他们先将外地办案的法官紧急调回津城,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紧急协调组,对该案件进行协调和处理。
承办法官对船舶和船员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立即与肇事方、受害方、船代公司、港口公司以及诸多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协调,筹措款项。经大量工作,法官终于找到一方当事人垫付船舶给养费用。在获得费用之后,承办法官为船员采购了大量食品和淡水,保障他们的生活需要,同时为船舶提供轻油,保证船舶的正常运转。神情沮丧、濒临绝望的船员,看到中国法官送来食品和淡水,感动得热泪盈眶。除了表达感激之情,他们还表示,将主动配合法院完成司法程序。据悉,此案下一步将进入船舶拍卖阶段。【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吴彦军 郑文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