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9月1日起,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已经开始。记者9月4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项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享受实行统一制度,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的一体化,城乡居民可以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许多市民想进一步了解城乡成年居民和农村在家庭中养育的婴幼儿,以及学龄前儿童的参保缴费问题。为帮助居民了解参保缴费及相关政策等问题,9月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解读。
统一医保待遇 与缴费档次挂钩
据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医保待遇上完全一样,实行医保待遇与缴费档次挂钩(学生儿童除外)。缴费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也不同。这在成年居民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和门诊待遇中体现尤为明显。
第一,住院起付线一样,所有参保居民一年只交一次起付线。
一级医院没有起付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
第二,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一样,只与缴费档次挂钩。
具体标准是:一档56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档3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档22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5%。
第三,门诊报销比例一致,只与缴费档次挂钩。
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同为3000元。一档560元,报销40%;二档350元,报销35%;三档220元,报销30%。
第四,城乡居民享受统一的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门特病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
门特病目前有12种,分别是: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记者还了解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和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在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定点医院、药店和缴费银行的网点投放了大量参保指南,方便参保人员取阅。同时还提供12333电话咨询服务,方便百姓咨询。天津劳动保障网、天津医保诚信网还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障政策文件查询、下载等各项服务。(记者 李茜 记者 侯砚 通讯员 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