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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乱收费学生可拒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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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8-29 15:29:05 |
概要:昨天,天津市发改委公布了天津市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增强教育收费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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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天津市发改委公布了天津市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增强教育收费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对按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缴纳。
据了解,自2009年秋季开学起,取消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向培训学校收取的培训机构资格审核费和向招生学校收取的网上远程招生费。继续执行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作业本收费按照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教委监[2009]5号)有关规定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对于此次公布教育收费情况,市民可通过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tjprice.gov.cn)和市教委网站(http://www.tjmec.gov.cn)进行查询。如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市民可通过市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或市教委监察室电话23327473进行投诉举报。各收费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单位要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公示,以便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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