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下发了《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养犬问题的通告》,从9月1日起,海港区警方将针对违规养犬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通告规定,凡在市区饲养的犬只必须进行狂犬病免疫并到海港公安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证。未经批准或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一律不得饲养,如果饲养的一律视为野犬进行捕杀,并收取犬主200元捕杀费;城市居民区严禁饲养体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已饲养的要于9月10日前自行处理。9月11日后,将进行拉网式清查,对发现的大型犬一律捕杀,并收取犬主200元捕杀费;允许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律不得出户,允许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为21时至次日6时,但必须有束犬链,并由成人牵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