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部署我省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当同一学校一周内出现超过30例流感样(发热、咳嗽、流涕等)病例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出现流感样病例聚集或流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疫情状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根据有关技术方案提出学校强化防控措施,必要时要采取部分班级医学观察或停课措施。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要求,当发现在3天内有明确接触史的2例以上学生和教职工中出现发热、缺课等情况时,要作为暴发预警信息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当出现同一班级3天内超过5例或不同班级不同楼层超过20例流感样病例时,要适时采取戴口罩、隔离有症状学生等方式减少传播。
我省要求,当出现流感样病例聚集或流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疫情状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根据有关技术方案提出学校强化防控措施,必要时要采取部分班级医学观察或停课措施。整所学校采取停课措施时要报请市(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经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记者 王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