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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对实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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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8-18 14:55:03 |
概要: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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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参加并在执法检查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麟、左明、李润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世新参加。副市长李文喜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刘胜玉在讲话时指出,多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林业方针政策,不断加大林业建设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天津的意见和林业建设规划,将造林绿化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造林绿化工作和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生态城市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必须要清醒地看到,抓好节能降耗工作,防止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保护好我们自身和全球的生存环境,是一项非常重要而且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刘胜玉强调,各级政府特别是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造林绿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制定和认真落实林业建设规划,促进林业产业化,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要严格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我市的实施办法,努力提高林业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城市建设中,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保证森林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林业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好市委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天津的各项部署。 参加执法检查活动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实地察看了宝坻区牛家牌乡万亩生态林、津蓟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蓟县邦均镇种苗基地。在执法检查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李文喜所作的关于本市贯彻执行森林法及其实施办法情况的汇报。左明在讲话时就增强加快林业发展紧迫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合理解决林业生态建设用地、大力推进林业科技创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森林法及其实施办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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