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天津 |
天津市新购公务用车“优选”环保和清洁能源汽车 |
|
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8-17 09:49:52 |
概要:记者昨日从本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后,本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购公务用车,需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
|
|
|
|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日从本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后,本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购公务用车,需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此举有利于引导社会的可持续消费,并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为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公共机构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节能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节水、节电、节气、节煤、节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督制度和建立健全车辆节能制度等节能管理制度。
其中,建立健全车辆节能制度要求,需积极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车辆,新购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车辆和配备管理,加快清理超编超标车辆,清退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建立完善公务车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记者于强) |
|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