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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内旅游启用新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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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8-16 15:46:13 |
概要:日前,市旅游局和市工商局共同修订了《天津市国内旅游合同》,从现在起,在国内旅游组团活动中,旅游者和旅行社均可使用该合同,双方也可在补充条款中补充双方需要增加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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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维护本市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日前,市旅游局和市工商局共同修订了《天津市国内旅游合同》,从现在起,在国内旅游组团活动中,旅游者和旅行社均可使用该合同,双方也可在补充条款中补充双方需要增加的内容。原《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到今年底停止使用。
据了解,新修订的《天津市国内旅游合同》进一步明确了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违约的行为,明确解释了相关概念。《天津市国内旅游合同》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部分:通用条款包括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专用条款包括旅游线路、游程与标准、旅游者保险、旅游费用及支付、不成团安排、争议解决方式和补充条款。特别是在说明中对“转团”、“脱团”、“实际损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合同所涉及的名词作了明确的解释。
此外,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在尽快完成《天津市国内旅游合同》推广使用工作的同时,组织人员认真研读合同条款,明确各项权责划分。市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用明察暗访的检查形式,一经发现尚未落实此项工作的旅行社将严厉查处。(记者王绍芳 通讯员王毅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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