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天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加以扶持,但记者日前在天津一些民办养老机构调查时发现,很多优惠政策目前落实并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制约。
资料图片
优惠政策“看上去很美”
2007年,天津市老龄委为加强对民营养老机构的扶持,决定对民营养老机构给予资金补贴,每张床位每个月补贴50元,全年每张床位补贴共600元。2008年正式出台的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每年每张床位600元补贴。但一些民办养老机构反映说,床位补贴目前只补了2007年一年的,而且有的地方还存在“克扣”现象。
天津市劲松护养院是天津市一家民办养老机构,共有3处经营场所,床位330多张,入住老人300多人,入住率达95%以上。院长李久茹说,床位补贴目前只给了2007年的,2008年和2009年的至今没到位。
李久茹告诉记者:“位于天津市河北区的这处护养院现有床位100多张,入住的多是卧床不起的老人。现在这些床位都是普通床,护理员在给老人翻身擦洗时很不方便。如果这两年的床补到位的话,我都盘算好了,陆续把这些床换成带摇把的,这样可以方便护理员照顾老人。可是,床位补贴迟迟不到位,我的想法也没能实现。”
坐落在天津市河东区的慧康老人院是天津市第一家民办养老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有床位120张,入住老人90多人。该院院长张慧英说:“床位补贴也只给了2007年一年的。领取的时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每张床位的补贴被河东区民政部门扣了80元,最后领到手里为4.8万元左右。”
天津市一些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还反映,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加快实现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规定,对社会福利机构在额定范围内使用的水、电、气、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但这条优惠政策目前落实的也不是很好。
李久茹说,冬季取暖费问题迟迟没有落实。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取暖费为每平方米36元,而民用价格为每平方米26元。每平方米10元的差价对我们这些民办养老机构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仅河北这家护养院每年就要多支付2万多元取暖费。
天津市龙福宫老人院院长张文革告诉记者,经过这几年的呼吁,水、电、气的价格在一些民办养老机构得到了落实,但由于天津市各个区的情况不一样,这一碗水并没有端平,多数养老机构还是没有享受到,拿电价来说,很多养老机构最后都是自己靠各种社会关系,私下活动争取到的。
一些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还反映说,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但这一优惠政策落实的也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