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资料图片 中国网·滨海高新配图)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因卷入贪污案被内地扣查的国美电器创办人兼前主席黄光裕及妻子杜鹃,被香港证监会入禀高等法院,指他们在交易时诈骗,要求法庭颁禁制令,禁止他们以及他们操控的2间公司,在港动用超过16亿5千多万元(港元,下同)的资产,以及要他们向法庭交出同等价值的国美电器股份。
而据该报援引外报的报道称,法院已颁令冻结黄光裕16.5亿资产。
原讼为证监会,被告依次为黄光裕、杜鹃,以及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和长域有限公司(Shine Group Limited)。
根据证监会的入禀状,他们要求法庭下令,被告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涉及在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等的罪行”,以及他们向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赔偿损失。
入禀状称,除了10万元或以下的讼诉费用外,禁止4名被告处理或转移在港的超过16亿5千5百多万的资产,包括入禀状列出的持有股票,以及4名被告名下的20个户口。若资产超过此价值,他们可动用多余的资产,但动用后资产必须维持在16亿5千5百万以上。此外,证监会要求4名被告将手上的价值16亿5千5百多万的国美电器股票,交予法庭。
根据入禀状显示,直至7月31日,黄光裕透过Shinning Crown和长域2间公司,持有国美股票48亿多股。直至4月底,杜鹃则透过另外2间公司,持有2亿多的国美股票。2人合共持有逾50亿股。
证监会续要求,4名被告要以书面向证监会交代,他们在港介乎5万至16亿5千多万的资产,包括资产的价值、存放地点等数据。另外,他们亦要提供最近2年内出售国美电器股票的数据,包括交易时间、数目和收取资金的性质,为了确保被告未有控制资产,他们亦要表明交易的对象。证监会要求他们在7天内交出上述资料,若未能依时交出数据,或会被检控。
证监会要求除非有进一步的法庭命令,或被告向法庭交出16亿5千万元,命令应维持至本年9月,法庭将会在下月就命令作出聆讯,但未有列明确实日期。证监会称,若被告要向银行偿还贷款,则不受禁制令所限,以及被告在命令准许下从银行提款,银行亦不会因此受调查,但强调任何人违反法庭命令,属藐视法庭。
现年40岁的黄光裕,去年11月因经济犯罪遭扣查,曾任国美主席的黄妻杜鹃,及后也遭监视居住,但黄光裕现时仍是国美的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