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6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市公安局已经于当天对“8·4”交通肇事案肇事者魏志刚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根据案情通报,该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马芳芳是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身亡。
8月4日晚9时26分左右,杭州市民魏志刚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在市区莫干山路由南向北行驶到莫干山路111号附近时,撞上横穿道路的少女马芳芳,马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有媒体报道称,马芳芳是在斑马线上被撞身亡的。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局局长赵野松在新闻通报会上说,根据3名现场目击者(均系机动车驾驶员,其中1名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以及肇事者魏志刚本人的供述,肇事车行经肇事地点的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到底当时车速是多少,交警部门已委托质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同时,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
赵野松说,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已于当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据新华社
新华时评
还要流多少鲜血,才能警醒交通违法犯罪
一个16岁的打工妹,又倒在了杭州的斑马线旁。这距离轰动一时的“杭州飙车案”发生还不到三个月。从年轻的谭卓,到南京、成都醉驾案的受害者……人们不禁要问,还要流多少鲜血,才能警醒交通违法犯罪?
不超速,不酒后驾车,人行横道线前减速让人……这些本该是司机们遵守的基本规则,在现实中,却根本无法阻止一次次对灿烂生命的吞噬。值得反思的到底是什么?
交通违法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在现实中,轻微的交通违法,对普通人来说影响很小;严重点儿的交通违法,对有钱人来说,出点不伤筋骨的钱也能解决问题。一些交通肇事案判的是缓刑,肇事者就此免去牢狱之苦。
5月底,杭州领导还亲自陪护老人、孩子过爱心斑马线,呼吁全社会文明行车、相互礼让。但是,在马芳芳的鲜血面前,这一基于道德感的呼吁,已显得很苍白和无奈。
交通文明,必须靠自律和他律共同作用,尤其要靠严肃的法律“管出来”。“杭州飙车案”所依据的司法解释,产生于2000年。正是在这九年间,各种型号款式的汽车进入了千家万户,而当法律的威慑已不足以构成警醒时,今天的悲剧,就有可能不断重复上演。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