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孩子考上一所如意的大学是每个高考考生家长的心愿,没想到这种急切的心情被一些人利用。本市民政系统干部陈某伙同同学张某谎称能够特事特办,利用外地考生想到天津参加高考的心理,各自联系生源,骗取外地学生家长的钱财。被骗家长多达2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20余万元。
被告人陈某是民政系统干部,被告人张某是陈某的同学,是本市一所中学教师。二人声称可以托人特事特办,利用外地考生想到天津参加高考的心理,各自联系生源,分别骗取外地学生家长钱财。张某负责找人为学生制作假天津市户口本和身份证等证件,陈某负责到教育局和学校为学生办理入学籍等手续。2007年10月间,张某骗取了河北省秦皇岛市刘某为女儿和侄女办理参加天津高考的费用,共计6万元,并约定准考证办完后再给张某4万元。2007年11月,陈某通过他人介绍,骗取唐山市学生家长郑某、赵某10万元。陈某和张某利用相同手段作案多达20余起,涉案每个学生家长被骗2万元至5万元之间,总案值达120余万元。
为了能让这些考生在津参加高考,2007年12月,陈某在利用虚假户籍材料为外省学生申请天津学籍参加高考报名过程中,给予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杨某好处费9.9万元和某校副校长张某好处费11.8万元。陈某还多次向杨某和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行贿。2008年案发后,张某外逃。王某明知张某是犯罪嫌疑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案发后,陈某、张某将钱款全部退还给受害人,陈某行贿的赃款也已全部追回。
法院认为,陈某伙同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陈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王某构成窝藏罪。法院判决:陈某犯诈骗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涉案人均系化名)
记者 王强 通讯员 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