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为遏制非法外派劳务和境外重大劳务纠纷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和外派劳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由市商务委、市外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资委和市工商局成立了天津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外派劳务宣传,强化外派劳务培训,赴重点企业开展督察,设立公众服务投诉电话等具体措施,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行为,清理整治各类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取缔因违规经营酿成重大境外劳务纠纷的企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外派劳务和以外派劳务为名的各类经济诈骗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我国公民出国务工应通过具有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个人不得从事外派劳务工作。希望出国务工的人员应首先确认企业的资质、经营范围和项目的真实性,经过审慎考虑,才能够与劳务经营公司、境外雇主分别签订相关合同;同时,应注意合同是否包括以下内容:从事的工作(地点)、雇用期、法律手续、工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国际旅费、食宿、劳保、保险、工伤(亡)及病故的处理、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处理、适用法律等。在出国前还要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拿到合法工作签证后方可出境务工。
非法外派劳务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无证无照对外劳务合作的;以旅游、留学、研修、科技文化和友好交流、劳务咨询、劳务中介、提供劳务人员、代办签证等名义变相从事外派劳务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的;变造、伪造、倒卖经营资格证书、公章、合同的;以外派劳务为名从事诈骗活动的。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劳务经营公司在与境外雇主签订派遣合同前,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馆经商处就该派遣项目进行确认,并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审查及拟招收劳务人员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后,方可招募该合同项下的出国务工人员。劳务经营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出国务工人员收取保证金。目前,本市具有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企业有24家。(记者门心洁 通讯员穆群 张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