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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鼓励企业市民技术创新 个人申请专利可获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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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7-22 14:46:18 |
概要:2009年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零突破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千元资助,获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授权并注册国外发明专利将获每件万元奖励。今年申请国内专利的企业和个人,也可申请不同数额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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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本市日前正式出台《2009年天津市专利申请资助指南》,设立专项资金以鼓励技术创新。其中2009年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零突破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千元资助,获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授权并注册国外发明专利将获每件万元奖励。今年申请国内专利的企业和个人,也可申请不同数额的补贴。
据了解,此次资助与往年相比在标准上进行了相应调整,重点向发明专利倾斜。资助对象面向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驻津单位以及在本市有户籍和固定居所的个人。
据介绍,专项资助资金分为“专项资助”和“面上资助”两方面。在专项资助上,2009年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的首个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以及为上述企事业单位首个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供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等,将获得1千元资助。此外,承接外观设计大赛、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并为其提供免费专利申请服务的本市专利服务机构,及由此产生的专利申请费也获得适当资金补贴;PCT成员授权并注册的国外发明专利将获得每件1万元补贴(同一发明专利最多资助在三个国家申请)。
面上资助方面,2009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的国内专利申请以及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2009年交纳第三次年费的有效专利等都将获得相应补贴,其中当年度资助累计最高限额为每个法人单位不超过10万元,自然人不超过1万元。面上资助将于今年9月2日至3日、11月3日至4日和明年1月12日至14日由区县发放,专项资助将于明年1月由市知识产权局一次性统一发放。具体办法及申请表格可参照天津知识产权网(www.tjipo.gov.cn)。(记者谷菲 通讯员宁卫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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