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来钱快一点,摆摊卖光盘的小贩张某伙同朋友赵某私刻淫秽光盘准备贩卖,正当二人做着发财梦的时候被警方抓获。日前,二人被以贩卖、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刑。
张某本是摆摊卖光盘的,经常到南开区西市大街鬼市购进光盘。在市场上,他认识了一名绰号“小三”的男子。小三跟张某说便宜卖给他光盘和10台刻录机。光盘有6万多张,空白的两三万张,有内容的三四万张,有的是淫秽光盘。张某花了1.5万元将这些光盘和刻录机连同100多张淫秽光盘的母盘全部买下。
后来,张某将这些东西存放在朋友赵某家。赵某知道张某在复制淫秽光盘后也积极参与。为此,张某给了赵某2000元钱。赵某供述,在其家中一共复制了多少张淫秽光盘没有数过,估计有1万张左右。
法院查明,2008年6至8月,张某在赵某租住房内用刻录机复制淫秽光盘1800张,赵某负责分装淫秽光盘。同年8月,民警在赵某租房处将张某、赵某抓获。经鉴定,警方收缴的VCD、DVD视盘中共有淫秽光盘62334张。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牟利为目的使用事先准备的刻录机、淫秽光盘母盘及大量空白光盘,后伙同被告人赵某在赵某暂住处复制淫秽光盘的行为,已构成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据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赵某有期徒刑5年。(记者 王强 通讯员 于祥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