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波三折的鸿正家园小区地热水断供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日前,小区地产开发商天津鸿正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塘沽区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小区地热管网已过两个采暖季“保修期”,地热管网维护不应由该公司负责。
地产开发商
未办理交接是“旧规则”
针对塘沽区地热中心提出的小区地热管网在两年试用期后,未与该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并提供管网资料、图纸、材质的情况,鸿正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称,该小区在2001年前后就已建成,并通过工程验收。此后,与地热中心签订地热供水协议,中心为居民办理购水卡,实现小区地热供水。而“应向地热中心按规定移交小区供热管网”,是2008年12月才实施的《天津市物业公司管理条例》的新规定,早在鸿正家园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时,还没有“移交”之说,不移交是当时的“旧规则”。至于部分业主关于管网出现破损、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质疑,该负责人表示,地热水本身热度高,加上具有腐蚀性,是造成多处破损的主要原因。
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只负责两个采暖季的保修,“保修期”过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鸿正物业(同属鸿正集团,现物业公司前任)承担养护及维修,因此,小区地热管网维修仍应由现任物业公司承担。
地热中心
不应承担管网维修义务
就小区开发商所称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旧规则”的说法,地热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天津市城市供水的相关管理规定,在两年试运行期后,小区地热管网应向地热中心移交。由于未能移交,地热中心不应承担小区地热管网的养护维修义务。
物业管理部门
维修资金不含地热管道
小区地热水因管网破损而停供能否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物业服务费支出是否包含对地热管网的维修费用?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咨询了塘沽区物业管理部门专业人士。
据介绍,小区专项维修资金被形象地比喻为“房屋维修的养老金”,多用于房屋的共用部位维修,因此,不包含地热管道。同时,小区物业服务费支出中,不含专业运营设施的维修,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应承担地热管网的维修及养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