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12日专电(记者章苒)湖州市德清县公安局12日发布消息,被称作民间“创投”第一人的刘晓人,因非法集资无力偿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已于10日被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执行逮捕,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
刘晓人是杭州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5月4日下午,刘晓人到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称其以承诺高额借款利息的方式,对外大量借款,现已无力偿还所借债务。初步审查后,经侦大队于2009年5月5日对此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晓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同年6月10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
经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初步查明,2006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晓人以经营杭州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名,明知自己没有经济归还能力,采取虚构集资款用途的形式(投资网络公司、创办创业基金等),以支付高额利息、高回报率为诱饵,对外骗取大量款项,累计金额达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