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2009年兵役登记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在天津医科大学举行。本市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将在6月份全面展开。有意应征入伍的应届全日制高校(含高职)毕业生可以在本校或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报名。
优惠政策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今年国家有关部门新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每名学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即本科毕业生补偿学费最多不超过24000元,专科生不超过18000元),这对于国办高校毕业生而言,相当于每一名入伍毕业生都免学费上大学;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预征对象
此次预征对象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应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记者 贾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