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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71万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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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5-27 14:44:53 |
概要:据悉,2009年,本市财政补贴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将达5.74亿元,比原来的2.1亿元增加3.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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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新出台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涉及提高本市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20年以上的71万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补助。据悉,2009年,本市财政补贴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将达5.74亿元,比原来的2.1亿元增加3.6亿元。
从现在开始,本市对城乡老年人补助标准,由现行按年龄高低每月分别给予30、40、50元的补贴,提高到60、70、80元。此外,对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人员,本人可以选择参加养老保险或者享受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不参保的,也可享受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记者杨晓慧 实习生王禹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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