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一名15岁的少年被9名未成年人在一家网吧门口殴打致死,起因仅仅是一场网上发生的口角。
明日,本案将开庭审理,由于双方均是未成年人,有些孩子还是单亲家庭,这些生活背景以及未成年人上网玩游戏、进而吵架引发斗殴的行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网上斗嘴引祸端
因为不爱学习,小旭初中就退学了,平时喜欢在网吧上网、打游戏,小于是小旭通过朋友认识的。两人去年8月份就打过一架,也是因为网上对骂引起的冲突。两人对骂后,小旭告诉了朋友小严,小严便与大家商量准备去打小于。8月份的一个晚上,小严在某网吧发现了小于,叫大家一起过来,随后将小于叫到附近小区,小严用自行车铁链抽打小于的腿,其他人则对小于拳打脚踢,将小于打倒在地。案发前的网上对骂就是由这次打架引起的。
案发前几天,小旭去网吧上网时,小于向他提起8月份挨打的事,表示“不服”,让小旭去找自己。小旭的“好兄弟”小严知道后提议教训小于一顿,大家再次同意了。10月3日晚,小严用酒瓶打了小于的头部,几个人对小于拳打脚踢。斗殴后,几个人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跑到另一家网吧通宵上网。
据小于父亲讲,去年8月23日晚上,他回家看到儿子脸上青紫,还说头疼,后来得知儿子当晚跟几个人打架,“当时我没在意,心想打我儿子的几个孩子下手不会太狠,后来儿子的头特别疼。”小于父亲带儿子到天津市总医院照了脑CT后,得到的诊断结果是“左侧额顶区硬膜下积液”,医生告诉小于需要回家养病。
10月3日晚上,小于父亲回家没有看到儿子就去睡觉了,转天早上6点多才得知儿子已被送往医院抢救。10月9日,小于去世。
网吧成联系通道
小旭爱交朋友,他和小严、小超、小程、小宇都是在网吧认识的,包括死者小于,他们都是网友。虽然只是网友,但他们却很看重“朋友义气”。当被问到为何要去打小于时,小旭的回答是:“不去没面子,去是吓唬吓唬,灭灭他的威风。”
参与斗殴的9个孩子中,大部分已经辍学,网络成了他们平时联系的最好工具。“小于肯定在网吧玩通宵,12点之后我们再去找他。”果然,10月3日当晚,小严在某网吧找到了小于。斗殴之后,几个孩子到另一家网吧继续上网。就连小旭被公安部门抓走的消息,几个孩子也是通过QQ群得知的,除了两个自首的孩子,大部分孩子都是在另一家网吧被抓获的。
未成年人不设限
日前,记者再次来到命案发生地,该网吧仍在正常营业。中午时分,几个看起来只有初中生模样的孩子正向楼上的网吧走去。记者跟随他们上了楼,收银员没有让记者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问是否满18岁,只是面无表情地接过押金,机械地安排了一台电脑。
网吧中大约有150台电脑,安置在4个区域。上网的人有七八十个,聊天、看电影电视剧、打游戏,偶尔听到几句激烈的谩骂,是在讨论游戏的成与败。极少一部分人在浏览网页或是阅读资料。尽管电脑桌面上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民警提示,但这句话却要进入网吧打开电脑后才能看到,而且,并没有未成年人因为看到这句话就自动离开。
【律师观点】
为本案被告提供法律援助的同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娄航认为,被告人小旭3岁时父母离异,由文盲的父亲带大,缺乏母亲的关爱和父亲的管教,法律意识淡漠。其出于哥们义气,逞强好胜,认为把别人打服是“能耐”,不认为是犯罪。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以及给他人带来后果的严重性。
对未成年犯罪量刑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