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与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根据这个《备忘录》,天津市在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河北省境内滦河上游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善滦河上游及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质。
根据《备忘录》,两地将建立两地水污染治理补偿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各类水资源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按照国家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依据“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强海、滦河流域,特别是子牙新河、沧浪渠和蓟运河等河流的水污染治理合作。加强两地相邻海洋、海域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合作。
《备忘录》还提出,两地共同争取《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获国家批准,促成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尽快立项并实施。为搞好两省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双方要在国家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共同配合国家建设好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渠工程。(记者周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