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 王思海)记者8日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7类非京籍人员子女可依京籍适龄儿童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京登记入学。
这7类人员子女是:持有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北京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
据了解,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借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收借读费,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寄宿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文体科技特长生入学及共建单位学生入学由各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