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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下午天津高新区召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今年2月起,天津高新区将实施《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每年安排1亿资金支持创新创业,鼓励高层次留学人员聚集天津高新区。
从今年2月18日起至2014年2月17日,符合本办法规定进驻高新区海外留学生创业园孵化的人员和企业在孵化期间将享有最高100平方米的三年“零房租”优惠政策,即自入住之日起三年内全额免除房租费用。享有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对企业进行审核合格的企业,三年内按照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度予以全额奖励。因使用天津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发生费用的,经审核,予以实际使用费用50%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给予资助金额100%的配套资金支持,对获得天津市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给予资助金额50%的配套资金支持。同时,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对企业进行审核评估,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在企业设立时法定代表人实际出资额20%的创业资金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企业正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后,可再获得同等额度的创业资金资助。因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进行产业化而申请银行提供短期(不超过两年)贷款的,经审核,对贷款额度内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0%的部分,按照银行结息单补贴贷款利息的50%,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每吸引一名全日制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人员到企业工作,可享受三年每年5000元专款补贴用于企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享受补贴人数最多为5人。
符合本办法规定到高新区创办企业的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将享有三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的租房补贴。有未满18周岁在学子女的,在学期间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的教育津贴。对进入高新区企业主持实施国家或天津市重大科技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在项目进行期间给予最长不超过三年、每人每年3万元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