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泰安高新区在全国首创《园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起园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该标准化规范体系在被列为山东省地方标准后,近日又在第二届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如何使基层单位安全工作有人管、有法管、管得住和管得好,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经山东省安委会和泰安市政府批准,在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支持下,从2007年开始,泰安高新区以创建省“安全标准化园区”试点单位为契机,创新区域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了基本涵盖生产经营单位、管理部门、乡镇政府(管理中心)、村庄、社区、道路交通、学校、医疗单位、水利设施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公共基础设施、建筑施工、园区综合管理等14个领域的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并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标准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要求安全管理目标达到6个100%,即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合格率达到100%,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符合二级、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的达到100%,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部门、乡镇(管理中心)、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达到100%。完善的标准、健全的监管体系和切实可行的目标,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覆盖的安全管理网络化、梯次化管理格局,填补了国内园区安全生产标准的空白。该《园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于2008年9月通过泰安市科技成果鉴定,11月通过省质监局专家组的审查,12月4日发布为山东省地方标准。该规范针对各类园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利用标准化手段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对全省乃至全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制定实施园区安全管理规范是泰安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模式的创新与探索。近年来,泰安高新区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考核和奖惩,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要求,规范园区主任、分工主任、党群机关安全生产职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内容,确定了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各管理部门、垂直部门、直属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将安全生产渗透在园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建立起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据统计,自创建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以来,达标企业和单位达到40多家,消除安全隐患2000多个,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