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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退货包装箱竟要100元 天津市民质疑包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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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2-20 17:14:20 |
概要:家住天津河北区的于女士今年2月5日购买一台电视,买到家没两天就出现质量问题,经电话询问,厂家人员称,没有包装要交200元钱,后又说交100元,才能为她办理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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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天津河北区的于女士反映,今年2月5日她在河北区狮子林大街家电城(苏宁)购买一台29英寸长虹电视,价格为1990元。买到家没两天,电视的显示屏左下角就出现紫色斑,经长虹电视售后服务人员上门查看,认为属质量问题。按“三包”规定,7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厂家同意退货,可在办理退货过程时,厂家的售货员要求于女士必须提供完好的电视机包装箱,否则没法退货。可于女士称,因为该电视机的包装箱体积很大,加之外表又很脏,放在家里实在是不方便,他们已经把包装箱处理掉了。经电话询问,厂家人员称,没有包装要交200元钱,后又说交100元,才能为她办理退货。一个纸盒子能值100元吗?于女士对此很有意见。后于女士经与商家协商,同意花50元包装费。
谈妥50元包装费后,于女士认为这下可以办理退货了吧。可联系厂家售货员时,这名售货员一定要让于女士把50元送到商场,他们才能把包装箱送到家里打包运走。于女士说,自己岁数大了,又有血压高,等运货师傅到家时她可以将50元一并付给师傅,何必为送50元再跑一趟呢?后经于女士与售货员多次协商,售货员才答应。但是,因退货需要厂家的质量鉴定证明,2月13日于女士到卖场索要鉴定证明时,却被告知还没传真过来。2月17日于女士再次到商家索要才拿到鉴定证明。这下可以退货了吧,可售货员却告知,退货后需过几天才能拿到退货款。如此这般,于女士感到非常生气。她说:“买电视时顺利,要退货,怎么这么难。”
记者为此联系了商家的客服部门,该商场一位工作人员说,一般换机、退机是需要包装费的,但这都是厂家收取的。记者又与长虹电视售后进行联系。一位负责人说,如果在“三包”规定内,符合退货条件情况下,不应该收取包装费。只有在不符合退货条件下,顾客要求退货,才收取包装费和运输费。于女士购买的电视其实并无大碍,但于女士要求退货,厂家就同意了。包装费的问题,是于女士与商家达成的协议,如果于女士实在不认可的话,我们可以将50元退给她,费用由厂家承担。对于于女士反映的促销员的态度问题,我们对其本人进行批评。
据了解,在天津市各大连锁家电卖场内,家电退货时收取不同程度的包装费已成了这个行业不成文的规定,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可无原则退货外,消费者要退货均需支付10元乃至400元的包装费,而且卖场还声称该费用仅是代生产商收取。
对于此项收费,许多消费者认为很不合理,但又无奈。到底应不应该收取包装费呢?为此记者与市消费者协会联系,他们认为“家电退货收取包装费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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