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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领军人才细化奖励办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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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2-20 13:07:58 |
概要:“以前的条款制订对人才概念的界定比较模糊,而新修订的规定各类人才都可以‘对号入座’,还首次增加了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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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以前的条款制订对人才概念的界定比较模糊,而新修订的规定各类人才都可以‘对号入座’,还首次增加了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办法!”昨天,记者在天津开发区人事局了解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的规定》自2005年修订后,于日前再次修订并审议通过,并从即日起实施。 细化领军人才奖励办法 本次《规定》首次将领军人才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将领军人才分为创业型领军人才和技术型领军人才,创业型领军人才在开发区内购买自用住宅的,最高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及20万元安家费;技术研发型领军人才可免费入住高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首次将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从高级人才中更系统分离出来,为其提供免费高级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其子女就读开发区国际学校国际部或者天津市内同类学校的,每名子女每个学年补助人民币5千元,每个高级人才子女教育补贴全部累计最高额度为5万元。
同时,还积极鼓励卫生、义务教育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各类人才的子女进入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的,享受开发区户籍人口待遇。开发区有关部门为入区工作的人才(含按规定随迁的配偶、子女)优先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协助推荐其配偶就业。 技能型人才帮扶力度提高 从新修订的《规定》中不难看出天津开发区越来越注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奖励。鼓励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于通过开发区认定的培训机构和高校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的《天津开发区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中的各类人才,经管委会审核批准,给予培训费25%的资助,每人每年最多1000元。
对企业开展的职业技术和技能培训费用,经管委会审核批准,按级别给予逐级补贴,初级工给予培训费用25%的资助,中级工给予培训费用30%的资助,高级工及以上给予培训费用35%的资助。
对于获得“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天津市的奖励外,开发区两年内给予每月政府津贴200元。对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天津市的奖励外,开发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2万元和1万元。
开发区内企业员工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术资格的,分别在两年内每月享受200元技师补贴和400元高级技师补贴。(张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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