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9年天津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专业市级统考”)于1月11日举行,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三科,考试地点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根据规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的美术专业市级统考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美术专业的合格要求由市高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1月20日前,市高招办公布市级统考成绩。考生的考试成绩以“成绩单”的形式通过报名单位发给考生本人。届时,考生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查询考试成绩。
据了解,大部分普通本科学校在美术类专业招生时,还要求市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参加学校考试。考生如报考此类学校,可持“天津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单”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考手续。学校考试在1月31日后开始,3月底前结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校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