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费 “一站式”及时报销结算
发布时间:2023-07-18 15:21:11
7月18日,近日,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其中明确,对天津市急救中心及各区急救分中心向参保人员提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实行“一站式”及时报销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天津市急救中心及各区急救分中心对参保人员行院前急救发生的院前急救服务费等,统一按照本市门(急)诊医疗保障待遇有关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此外,天津市急救中心及各区急救分中心联网申报的院前急救服务费等,按规定纳入本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范围,可划归为二级医疗机构类别,并参照门诊药品固定点值法确定其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的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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