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4项措施 促进汽车消费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消费的重要环节,2021年天津市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684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1%。
新华财经天津11月15日电(记者王宁)14日,天津市商务局等21部门发布了《关于天津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从稳定和扩大新车消费、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提升汽车金融服务等六方面推出14项具体举措,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提质扩容。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消费的重要环节,2021年天津市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684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1%。
为鼓励新车消费,天津将促进新能源汽车跨区域自由流通、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并通过市区联动发放汽车消费券、给予新车购买补贴等方式,激发消费者购车意愿,营造良好购车消费氛围。
日前举办的2022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期间,天津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将利用本届车展的时机,启动为期一个月的2022天津汽车消费嘉年华,开展新车发布、购车补贴、赛车体验等活动。
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天津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允许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取消迁入限制。
汽车平行进口方面,天津允许企业对进口车型持续符合国六排放标准作出承诺,在环保信息公开环节,延续执行对平行进口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试验和数据信息的有关政策要求。鼓励平行进口车集中销售地区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扩大零售规模。
此外,为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天津将加快建设城市停车设施,构建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限时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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